原本,她該屬於事業飛黃騰達的女性,卻在心甘情願回家帶孩子多年後,意外走進人生的另一條路。
《還好,我們生了兩個孩子》除了目錄上您看到的議題外,隱藏在字裡行間裡,
還有汪老師的: 100個教養和生活理念。

它們沒有小標,沒有粗體字型;它們與其他的字,長的一模一樣。
所以作者有個衷心的建議:這本書,請慢慢看。

第1輯˙您不生,誰該生?
第2輯˙要生兩個孩子的18個理由
第3輯˙您願意,辭職回家,帶孩子嗎?
第4輯˙如何兄弟不鬩牆?

如果您是猶豫要生幾個孩子的父母——這本書,請從「頭」開始看。
如果您是已經有了兩個孩子的父母——這本書,請從「尾」倒著看。



▼ 內文摘錄1:還好,我們生了兩個孩子

因為孩子太小,父母很容易就誤會一件事——以為孩子有父母的陪伴就足夠。
您根本不知道,孩子多需要手足。
我,也不知道。

——直到姊姊七歲,弟弟五歲時。

我說過,我是那種糊里糊塗、沒想太多就生了兩個孩子的媽媽。當孩子還小時,我哪裡有機會想到「孩子需要手足」這麼不切實際的問題呢?只要孩子有半天不吵嘴、不爭寵,給我安靜的片刻,我就該吃齋唸阿彌陀佛囉,哪還有閒情逸致去考慮什麼相親相愛、手足之情。

我的兩個孩子年齡差了兩歲半,也就是說,當第一個孩子快兩歲時,我就懷了第二個孩子。可是在當時,我能從生活中深深切切地體會到「孩子需要伴」嗎?

完全不會。

因為孩子太小,父母很容易就誤會一件事——以為孩子有父母的陪伴就足夠。

這種以為,就是整件事情最可怕的地方。因為對這個年紀的孩子來說,父母就是他們的天和地;早上起床要媽媽,晚上睡覺要媽媽,好像世界上的其他東西通通不重要,只要有媽媽就好。不過,這也是事實啦!

但是,等您一旦體認到「孩子需要伴」這件事時,即使只有一絲絲的察覺,通常生第二個孩子的最好時機都已經過了。過了還不打緊,不是說「亡羊補牢,猶未晚已」嗎?可是再加上我之前所說的,現代人生活步調太緊湊、還有得過且過的生活方式,這樣耗下去,拖到羊都跑光了,牢也不用補了啦。

◎ ◎ ◎

第二個孩子出生的頭一年,對老大來說,老二還只是個只能看不能陪他玩的樣板戲,連吵個架都不行,只能稱之為「心靈上的寄託」。所以嚴格來說,在老大四歲以前,您都可能誤以為,有沒有手足,不一定那麼重要。

剛成家時,我們為了生活,總是忙得焦頭爛額,根本無暇想些眼前看不到的問題,日子就一天一天過去了。

直到姊姊大約七歲,弟弟快五歲的某一天下午,我原本打算小睡一場午覺,沒想到那天實在太累,一睡兩個小時根本起不來。但是,做媽媽的就是即使睡著了,心都還繫在孩子身上。從頭到尾,我都隱約聽見兩個小鬼,在外面吱吱喳喳地說個不停;一會兒聲音出現在姊姊房間,一會兒兩人又到了客廳,一會兒兩人隔了老遠還在喊話。您如果不是親身經歷,絕對無法想像,這麼小的孩子,怎麼會有這麼多話可說呢?好似時間如果沒有盡頭,兩人的對話一定可以直到海枯石爛,仍不休止。

自此以後,孩子愈來愈大,我就愈來愈發現到,姊弟倆在生活中的互相依賴性,或是說互相需要性有多麼高!甚至高到超乎大人的想像很多、很多。

下雨天,不出門,兩人可以從早玩到晚。

大晴天,去散步,爸爸媽媽聊大人的天,姊姊弟弟聊小孩的天。

有一天,搬家後的大採購,我和先生逛得不亦樂乎,孩子其實已經無聊到快陣亡了。突然,我們轉進一家大型電器行,剛好影音室正播放著電影《鐵達尼號》。他們早已從書上知道這個故事,但是活生生地用人演出來(平時不看電視的孩子,這時根本就像是到了迪士尼樂園),即使只看到前後短短二十分鐘的片段,姊弟倆也興奮不已。走出電器行之際,我與先生繼續行程,只見他們倆彷彿吃了大力仙丹,開始你一言我一語地討論之後的劇情,甚至編起了各種不同故事發展的搞笑版本,一會兒傑克跌得狗吃屎,一會兒蘿絲差點掉進水裡,剩下的行程裡,兩人樂得不得了……

先生跟我一樣愛孩子,但整日忙著工作的他,如果當初我只準備生一個孩子,他大概也不會有什麼意見的。

多年前的某天傍晚,全家晚飯後在台大校園散步,看著姊弟倆在前面殷切對話的小小背影,不習於表露情感的中國爸爸,竟然用一種像是差點被捷運門夾到,才在最後半秒內衝進車廂的「好險」心態,呼了一口氣,說道:

「還好,我們生了兩個孩子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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▼ 內文摘錄4:老大不必讓老二

如果只是一面倒地認為「大的讓小的」天經地義,久而久之,老大就不會心甘情願地讓老二。

「你是哥哥,你要讓弟弟啊。」

「你是姊姊,為什麼讓妹妹哭呢。」

每次聽到類似的話,心裡就覺得很不對勁。

事情只分對錯,怎麼會用年紀的大小來分呢?

可能是「孔融讓梨」的故事太有名吧。可是父母別搞錯了,那是小的孩子讓大的孩子的故事呢,不是大讓小喲。

「姊姊要讓弟弟哦!」不管是勸解、威脅、利誘、壓迫,用任何語氣說都一樣。這樣的話,從來不曾從我的嘴裡吐出。從前不會,以後不會。因為,在我心裡,一點也不認為——大的要讓小的。

當手足起了爭執時,父母通常想的可能是:「小的孩子還不懂事嘛!」

請問,多小叫做「還不懂事」?三個月,手足根本還不可能有交集。八個月呢?如果八個月的嬰兒爬過去搗亂姊姊的玩具,當場也要「訓斥」小嬰兒一番——至少要對著小嬰兒說「不可以,不可以搗亂姊姊」。這也是心理戰,這樣老大才會服氣。因為在孩子心中,規矩和道理是不分年齡的。

試想,當手足的一方還是真正不懂事的嬰兒時,是不會有爭執出現的。當手足開始出現爭執,不管事情有多麼細微,可能是「一歲的弟弟搶下三歲哥哥手中的玩具」,或是「兩歲妹妹抓四歲姊姊的頭髮」……也不管小的一方有多小,「小的還不懂事,大的要讓他」,已經不是父母能拿來處理手足紛爭的藉口了。

請想想我們自己,有多少時候,根本是不知道要如何解決手足之間的吵架或爭執,或是根本不想花心思處理,於是——「大的要讓小的」,就變成父母的萬靈丹。

萬靈丹真是好用,一句話就解決了全部的事情。但是,在教養孩子的路上,往往最有效的萬靈丹都是毒藥。等到察覺中毒太深了,連「金庸」都無法幫你找到解藥。

從我們家姊姊和弟弟發生爭執的第一天開始,如果需要媽媽仲裁,我只管對錯,年紀大小從來就不是我的考慮方向。

說實在的,我實在想不起來任何一件弟弟搶姊姊的玩具、或抓她頭髮的小欺大「案例」。只記得有一回,聽到姊姊大哭,我衝進房間一看,不知是誰隨意用黏土做的長頸鹿的頭,硬生生地被弟弟拔掉了。其實那並不是姊姊的東西,弟弟也沒想到姊姊會這麼傷心,但是「頭不見了」,的確是會讓小孩子難過的事。這個時候,弟弟可能小到連話都還不會說呢!可是,「他還小,不懂事」的話,不會從我嘴裡說出來。我一面安慰姊姊,一面「訓斥」弟弟:「不是你的東西,要先問媽媽。」

還有一回,又是姊姊大哭,我又衝進房間,(媽媽不需要特意做運動,每天衝來衝去就夠了。)只見姊姊摔倒在地,原來是姊姊要站上一個小凳子,結果弟弟也要,在姊姊正站上去的同一時間,弟弟伸手去拿凳子。「他還小,不懂事」的話,我還是不會說。我又是一面安慰姊姊,一面訓斥弟弟,「下次要小心,不要讓別人跌倒。」

其實,孩子最在意的是:父母處理事情公不公平。如果只是一面倒地認為「大的讓小的」天經地義,久而久之,老大就不會心甘情願地讓老二。「只要讓我逮到機會,我一定要報仇。」這就是人性。

常常見著手足同時「看上」一件玩具(請注意看看,通常,都是小的先去跟大的搶),父母總是愛說這一句:「先讓妹妹玩一下,她比較小。」「先讓弟弟玩一下,他比較不懂事。」

這不只是不公平,而且三兩下,小的孩子也馬上學會一件事︰這是欺負哥哥或姊姊的好招。於是,手足之爭就沒完沒了。

「玩具誰先拿到誰先玩,玩完了才輪到下一個人。」這麼簡單的道理,跟年紀大小有什麼關係呢?規矩訂得清楚明白,保證父母以後高枕無憂。

(高枕無憂?不要相信我的鬼話。孩子離家前,是不可能有這四個字出現的。離家後?嗯,小心,可能還會有信用卡公司打電話來請您幫他還卡債喲。)

節錄自『還好,我們生了兩個孩子』
作者:汪培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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